翟欣欣事件回顾:当年她骗婚逼死丈夫,三年后聊天记录曝光,后来怎样?_百...
年9月,有媒体报道称,WePhone开发者苏享茂因遭遇骗婚被前妻翟欣欣所逼,遭索要1000万元和房产赔偿后自杀身亡。翟欣欣因“程序员自杀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据当时新闻报道,苏享茂没有感情经验,从认识翟欣欣之一天开始,就对她掏心窝子,自己的身家及收入情况,翟欣欣基本全部知晓。而第二天,翟欣欣就对苏享茂表态称:对其有一种一见钟情的感觉。
苏享茂的自杀与翟欣欣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苏享茂是自杀的,不是被翟欣欣杀死的。因此翟欣欣无须为苏享茂的死亡后果负刑法上的责,因为不具备因果联系。
张起淮律师也实打实的指出:翟欣欣在一个月内就要那么多财产,是有目的的。把你当提款机?傻啊。
崔欣欣(1986年11月13日﹣),原籍山东泰安,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是 WePhone 开发者苏享茂的前妻。2017年9月,有媒体报道称, WePhone 开发者苏享茂因遭遇骗婚被前妻翟欣欣所逼,遭索要1000万元和房产赔偿后自杀身亡。
“妻子从一碗汤圆中,发现丈夫出轨了!”她究竟是如何发现的?
妻子根据一张丈夫吃汤圆的照片找到了丈夫出轨的蛛丝马迹,不得不佩服妻子的细心。
妻子也是心细如发,从一张汤圆照片里面就能看出端倪,继而揪出丈夫出轨的事情。当然这也说明妻子是非常了解丈夫的,本来只是怀疑,丈夫的回答让她一步步印证了自己的猜想。只能说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就如一位妻子从一碗汤圆中就发现丈夫出轨了,所以这位妻子的洞察能力是非常强的。 其实从侧面看也反映出了最后几次对自己丈夫是非常不信任的,虽然这个丈夫已经出轨了他的妻子,但是也可以反映出作为妻子对丈夫的不信任。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认定证据吗?有哪些依据?
1、首先,若要法院直接根据聊天记录认定出轨,则需要其包含了确切能证实婚外情的依据,例如二人亲吻照片、暧昧视频录像等。
2、暧昧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提供,但不是出轨的直接证据,不一定会被认定实质性出轨。 根据法律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3、可以只要是存在暧昧语言。所谓出轨证据是指有他们之间暧昧的聊天、照片、录像、录音等。
4、法律分析: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法院认定出轨的证据使用。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一种,只要符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
5、法律分析:聊天记录也算证据,但是证明的效力大小,还要看聊天记录的内容。如果只以聊天记录作为离婚的原因是不充分的。
6、你不能拿其他人的和本案无关的聊天记录来作为证据,那是没有意义,合法性也就是说,你取得这份聊天记录手段是合法的,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微信聊天记录,也是证据的一种,当然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