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起诉吗
只有聊天记录是可以起诉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起诉人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引起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产生争议的权利义务会影响到其中一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2、起诉人可以明确提出被起诉对象;3、提出具体诉讼主张时能有对应的事实理由;4、受理该起案件的人民法院对此具有管辖权、审判权。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起诉人提起诉讼是需要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起诉状的,且其起诉状撰写的内容要点必须要有诉讼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以及当事人想要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裁定的具体请求、还要有提起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对其已经搜集到的证据进行罗列,例如双方的聊天证据、转账记录等,如果案件还存在有知情人的,还需写明其个人的身份信息。然后再由立案庭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无误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起诉人立案受理回执,由其向指定的银行预先交纳案件的诉讼费用,并在作出该决定的五天内由受理案件的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通知其可以作出答辩;而若是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则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且向起诉人告知不予立案的具体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之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仅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起诉吗
仅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起诉吗
仅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起诉吗,众所周知民事诉讼的管辖规定是比较多的,起诉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律提出,而我们所说的跨地区起诉是在不同区域向法院提出诉讼,以下分享仅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起诉吗
仅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起诉吗1
一、单凭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立案吗
可以。
微信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
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
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 *** 的合法性。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立案条件
立案条件分民事立案条件、行政立案条件和刑事立案条件:
民事立案条件: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立案条件:
1、原告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2、有明确的被告;
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已经依法申请复议;
4、起诉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
5、受诉人民法院应有管辖权;
6、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刑事立案条件:
1、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
2、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控告、检举、自首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3、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案件不属自身管辖,应移送主管机关。
如无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
仅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起诉吗2
微信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证据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微信证据要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不容易,暂且不论微信证据内容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度,微信证据要得到采信,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一、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
因微信不是实名制,若不能证明微信使用人系当事人,则微信证据在法律上与案件无法产生关联性。微信使用人的身份确认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
1、对方当事人自认;
2、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
3、 *** 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
4、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的协助调查。
前两种方式明显带有偶然性,不能作为常态化的确认方式,后两种方式都涉及到软件供应商公司的第三方技术协助,但尚未形成良性运转的流程,自然也不可能像大家想像的由自己提交一段微信记录那么简单。
二、微信证据的完整性。
此条件关涉微信证据的真实性及关联性,因微信证据为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如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的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
由于缺乏明确的认证规则和专门的电子证据鉴定机构,部分公证、鉴定存在瑕疵缺漏,这些都增加了法院对电子证据认证的难度。因此,建立专门的电子数据证据鉴定机构并明确其认证规则,是目前“微信”证据发展的必然需求。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2020年5月1日施行
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 *** 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 *** 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仅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起诉吗3
一、被告人在异地怎么起诉
1、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如果被告人在异地,只是暂时性的,异地不是经常居住地时,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如果被告在异地属于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民事诉讼专属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排他性管辖,既排除了任何外国法院对诉讼的管辖权,又排除了诉讼当事人以协议方式选择国内的其他法院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属于管辖的诉讼有以下三类: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微信聊天记录能立案吗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立案,但是这只是证据之一,应当补充其他证据和梳理好案件的相关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立案条件: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立案吗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立案,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符合立案条件的,都应当立案。
如果想用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在使用微信证据之前,更好到公证处对微信进行公证。在公证处,一般会将登录微信、操作微信、调取记录的整个过程,全部用视频摄录下来,这是证据保全的过程。在庭审时,会出现不承认微信聊天对象是自己的现象。但是,当拿出公证过的微信聊天记录时,一般就不会有争议,原告被告双方都会认可。微信聊天记录中的语音消息,很难作为单独的电子证据,要注意与其他证据相互佐证。而转账记录非常重要。微信中的图片、视频,也可以寻求公证处的公证,以保全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 *** 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 *** 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