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如何贯彻落实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引领现代农业发展
- 2、分析推动京津翼协同发展要遵循的五条基本原则分别坚持了哪些唯物辩证法思想
- 3、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南宁这样干
- 4、如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经济转型发展
- 5、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
如何贯彻落实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引领现代农业发展
*** 中央 国务院发布2017年1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央第14个聚焦“三农”的一号文件,全文约1.3万字,共6个部分33条。包括:优化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夯实农村共享发展基础;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
《意见》指出,要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一要加强农业科技研发。调整农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大实施种业创新、机械化生产、新品种选育、农机装备技术研发。支持地方开展特色优势产业技术研发。二要强化农业科技推广。鼓励地方建立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业技术推广联盟,实施智慧农业工程,推进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和农业装备智能化。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打造一批“星创天地”。三要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加快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技人员 *** 取酬等制度规定。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农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机构。四要提升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水平。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技人员创业平台、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打造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五要开发农村人力资源。重点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建立 *** 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培训机制。
《意见》要求,要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出要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规模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加大水肥一体化等农艺节水推广力度。
《意见》强调,要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加快发展现代食品产业,鼓励食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强现代生物和营养强化技术研究。
分析推动京津翼协同发展要遵循的五条基本原则分别坚持了哪些唯物辩证法思想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要遵循5条基本原则。逐条分析:
一是改革引领,创新驱动。加大改革力度,消除隐形壁垒,破解影响协同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建立有利 于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动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强化创新驱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体系,整合区域创新资源,形成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
这条原则所体现唯物辩证法主要是,坚持辩证否定观,要树立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
二是优势互补,一体发展。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调整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加快推动错位发展与融合发展,创新合作模式与利益分享机 制,在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进程中实现区域良性互动,促进三省市协同发展、协调发展、共同发展。
这条原则所体现的唯物辩证法思想主要是整体与部分是辩证统一的,要立足于整体,统筹全局。
三是市场主导, *** 引导。加快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序推动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促进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 *** 职能,更好发 挥统筹协调、规划引导和政策保障作用。
这条原则所体现的唯物辩证法思想主要是,主要矛盾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不忽视次要矛盾的解决。
四是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打破“一亩三分地”思维定式,从京津冀区域发展全局谋划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加强战略设 计,推进布局调整。明确实现总体目标和重大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实施方案,分阶段、有步骤地加以推进。
这条原则所体现的唯物辩证法思想主要是整体与部分是辩证统一的,要立足于整体,统筹全局。
五是统筹推进,试点示范。立足现实基础和长远需要,把握好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动协同发展的步骤、节奏和力度,不搞齐步走、平面推进,对已达成共识、易于操作的领域率先突破,选择有 条件的区域率先开展试点示范,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这条原则所体现的唯物辩证法思想主要是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互联结,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重视量的积累,为质变创造条件。
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南宁这样干
来源:南宁云——南宁日报
按照自治区实施强首府战略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主要目标等部署要求,结合南宁实际,12月10日,中国 *** 南宁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 *** 南宁市委员会、南宁市人民 *** 关于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下一步,南宁市将围绕7个方面29个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以舍我其谁的气魄,拿出非常之策、使出非常之力、推出非常之举,扎实推动强首府战略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奋斗目标
到2025年,南宁市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经济总量比2018年翻一番。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工业支撑作用凸显,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超过6000亿元。中国—东盟金融城全面建成,全市金融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创新要素加快集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5%。建成区域性现代综合交通枢纽,铁路网密度达到580公里/万平方公里,高速公路密度达到760公里/万平方公里,航空旅客年吞吐量达到3500万人次。对外开放合作水平大幅提升,外贸进出口总额超过1500亿元。南宁大都市区建成区面积达到530平方公里,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集聚力、承载力和辐射力明显提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市经济增速,全市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到2035年,南宁市引领带动作用显著提升,经济总量占全区比重力争达到30%。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大都市、“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枢纽城市、北部湾城市群与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核心城市、具有浓郁壮乡特色和亚热带风情的生态宜居城市全面建成,经济实力、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人民生活更为宽裕,引领带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增长极作用大幅增强。
重点任务
做强现代工业
强首府关键在强产业,强产业核心在强工业。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培植“工业树”、打造“产业林”,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培育现代产业集群,加快构建区域性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到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6000亿元,形成电子信息、食品工业2个千亿元产业,高新区、经开区、江南工业园3个千亿元园区,5家以上百亿元企业。到2035年,工业引领带动作用显著提升,工业高质量发展新体系更加完善,工业发展总体达到全国省会城市中等水平。
1.加快壮大重点产业集群。加快打造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着力构建 *** 通讯、智能终端、新型显示、集成电路四大产业链,建成承接东部、衔接东盟的重要电子信息产业核心部件研发、制造和供应基地,到2025年电子信息制造业产值超2000亿元。
加快打造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大力引进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装备及工程机械、智能装备、无人机等重点高端产业链,加快建设南宁智能制造城,建成面向西南和东盟市场的先进装备制造基地,到2025年先进装备制造产业产值超800亿元。
加快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现代中药、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推动研发新型药物,到2025年生物医药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200亿元。
加快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推动铝、食品、化工、建材等“二次创业”。发展高端铝产业,以航空交通铝合金新材料为重点,加快引进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等高端铝合金材料下游应用龙头企业和研究创新机构,大力拓展下游应用,尽快完善产业配套,打造全国重要的高端铝产业基地。
2.加快推动工业园区扩能提质增效。做大做强国家级开发区。将高新区、经开区和广西—东盟经开区打造成为主导产业鲜明、创新体系完备的千亿产业园。高新区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打造面向东盟的科技门户、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地和智慧型新园区。以南宁·中关村创新示范基地和南宁·中关村科技园为基础,鼓励开发区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及自治区级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经开区重点做好生物医药、都市型食品、电子信息及软件服务、临空经济等新兴产业文章。广西—东盟经开区继续做强做大食品产业,加快发展生物医药、环保家居等产业,建设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新平台和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
加快县(区)域工业园区特色化发展。明确园区产业定位,推动县区工业园区形成“一区一主业”发展格局。横县加快建设六景工业园,设立化工产业园。宾阳县加快建设黎塘工业园,建设高端建材产业园。江南工业园重点建设富士康千亿电子信息产业园、航空铝产业园。邕宁新兴产业园重点建设交通运输铝产业园和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
推进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工业园区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3.“内育外引”促进企业快速发展。聚焦重点产业集群,谋划“双百双新”项目,积极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龙头企业等国内外企业落户南宁。培育龙头企业,推动一批品牌影响较大、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本土存量企业做大做强,重点推动一批龙头企业向超百亿元产值迈进。引导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尖”方向发展。
做强现代服务业
坚持扩规模、提质量,强优势、树品牌,推动传统服务业提质升级,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构建具有首府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到202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3500亿元。
4.加强金融开放合作。务实加快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建设,高水平高质量建设中国—东盟金融城,加快形成全国知名的金融集聚区,到2025年我市现代金融体系基本形成,成为金融要素洼地和金融开放创新高地。
5.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会展城市。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展会品牌效应,突出特色、补齐短板,大力引进国际大型会展品牌,深化会展跨界融合,建设面向东盟的大型国际展会集聚区,到2025年实现会展业规模与效益的倍增目标,全市会展业直接收入达5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左右,间接拉动相关现代服务业收入超500亿元。
6.加快建设大健康产业发展基地。聚焦“医、养、管、食、游、动”等六大健康子产业,进一步优化以健康养老、健康医疗医药、健康旅游为核心,辐射带动健康运动、健康食品、健康管理等关联产业发展的产业格局。
做优现代农业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产业振兴,加快现代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升级,推动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形成一批龙头引领、链条完善、集约发展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农业经济实力显著提升,基本形成具有首府南宁特色的现代农业体系。
7.推动特色农业集聚发展。坚持全产业链发展导向,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重点整合打造优质粮食、糖料蔗、蔬菜、水果、茉莉花、茧丝绸、生猪、优质家禽、水产等农业全产业链,推动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向优势区域集中。
8.加快农业品牌化发展。实施农业品牌振兴计划,精心培育壮大南宁香蕉、南宁火龙果、横县茉莉花、武鸣沃柑、古辣香米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进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富硒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
9.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围绕打造现代都市农业一二三产融合示范市,积极引导农业与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养生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休闲农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服务业等新业态新模式。
培育发展新经济
围绕南宁重大产业机遇、开放机遇和生态优势创建多元化新经济应用场景,以研发新技术、培育新组织、发展新产业、创造新业态、探索新模式为路径,重点发展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绿色经济、枢纽经济,形成具有高显示度和核心竞争力的新经济产业体系,加快把南宁建设成为区域性新经济发展策源地。
10.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着力打造数字丝路枢纽、面向东盟的新型智慧城市样板、区域性数字经济高地。
11.加快发展平台经济。着力构建平台产业生态,鼓励南宁农产品交易中心等一批商品市场搭建开放平台与中小商户共享,推动传统交易场景的数字化重构,实现上下游企业和周边服务企业的智能互联。
12.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加快建设一批抽水蓄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项目,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装备等产业发展,积极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
13.加快发展枢纽经济。大力建设陆港型、生产服务型和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成为面向东盟和服务中国西南、中南的地区物流总部。加快南宁国际铁路港、南宁农产品物流中心等陆港型物流枢纽核心项目建设。
全面扩大对外开放
深入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主动融入国家开放战略,在全区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14.持续深化以面向东盟为重点的开放合作。进一步畅通“南宁渠道”,高水平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推动中国—东盟博览会服务区域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延伸,打造东博会升级版。深度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积极推进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南宁空港物流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
15.加快建设区域性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围绕主通道完善综合交通运输 *** ,加强与国际贸易新通道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构建优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体系。
16.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南宁片区,努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自由贸易园区。
17.加快推动五象新区高质量发展。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高点定位,加快新区规划建设,以城聚产、以产兴城、产城联动,努力建设创新高地、产业高地、人才高地,打造成为广西改革开放创新的重要平台和窗口、中国与东盟全面合作示范区。建设五象现代产业园,统筹新兴产业园、良庆经开区、南宁现代工业园三个产业园发展,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18.推动北部湾城市群与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强化国际合作、金融开放、信息交流、商贸物流、创业创新等核心功能,培育一批有特色优势的产业聚集区,推进资本、科技、人才等要素集聚,提升南宁核心城市综合功能和集聚辐射带动北部湾城市群的能力。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建设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和科技成果产业转化的示范区。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交流合作。
19.精准招商务实推进。围绕“引进新项目、培育新动能”,招大引强、招新引高、招才引智,让更多强优企业、优质项目和高层次人才落户南宁,争取实际到位资金年均增长6%以上,商务口径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6%以上。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等国家级平台,聚焦三大重点产业、“三大三新”产业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重点发展产业,以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高端铝产业链为攻坚突破口,按照产业链全景图精准招商,引进更多纵向上下游企业和横向关联性企业。
增强区域性国际大都市承载力
突出“形、实、魂”,坚持治水、建城、为民,完善城市布局,加快构建现代大都市框架,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建设具有浓郁壮乡特色和亚热带风情的生态宜居城市。
20.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布局。适应城镇化发展趋势,推动优化调整行政区划,向南向海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合理扩大城市规模,加快人口、产业和核心功能向南宁大都市区集聚,加快建设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和特大城市。
21.完善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持续提高城市核心区域的路网密度,加快建设快速路、主干路、跨江桥梁等交通设施,优化主干路网布局和城市微循环,加快建设“五横七纵”的快速路网,形成“开放式、 *** 化”的市内交通路网格局。创建国家公交都市,构建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常规公交、慢行交通等无缝衔接的多层次公共交通系统,加快形成绿色高效交通体系。
22.持续巩固城市生态优势。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强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强化污染源头治理,持续提升“南宁蓝”品质。深入推进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建设世界级城市滨水空间。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建立完善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进一步提升“中国绿城”品质,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工程,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23.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围绕绿色、民族、东盟等文化元素,深入挖掘和传承地方文化与历史文化内涵,积极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经典建筑、经典街道、经典景区,提升“三街两巷”、中山路片区、蒲庙老街等历史街区的文化品质,在埌东—凤岭片区、五象新区核心区等重点区域融入壮民族元素、东盟风情和国际元素。大力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4.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城市管理、社区治理、公共服务等能力水平。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夯实公共就业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南宁市开展跨境劳务合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持续加大投入,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布局优化、城乡共享,加快学前教育普惠提质,推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在全区率先普及十五年教育。
持续深化改革创新
坚持深化改革,强化创新驱动,围绕破解发展瓶颈,着力推动理念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高效流动、高效配置、高效增值,不断激发发展的动力活力。
25.加快建设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加快重大创新载体平台建设,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优化创新生态。大力推进南宁·中关村创新示范基地和南宁·中关村科技园建设。到2022年,引进产业技术研究机构15家以上、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10个以上。大力推进南宁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参与创建“南柳桂北”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
26.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人才高地。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好南宁教育园区,吸引一批有实力的高校入驻园区,加快形成区域性院校集群。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规划建设中国—东盟 *** 学院。
27.优化空间要素配置。
28.优化资本要素配置。促进金融业提质增效,创新金融体制机制,积极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政金企精准有效对接平台,增强金融支撑和服务保障作用。
29.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改善政务、投资、生产经营等环境,不断增强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到2022年,力争9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次不用跑”,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投资项目审批等行政审批时限大幅压缩,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综合业务实现全覆盖,全市营商环境指标进入全国先进地区行列,南宁市成为西部省会城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标杆,营商环境迈向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
如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经济转型发展
省委十届三次全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部署。努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着眼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战略决策,对于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四川实现转型发展、跨越提升具有重大意义。当今世界科技创新和产业革命孕育新的突破,我国投资驱动、出口导向、规模扩张的发展模式正在发生重大转变,四川已进入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过渡的发展阶段。当前,产业层次偏低,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仍是制约我省发展的关键性问题之一,必须加以解决。要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必然之选。创新驱动发展,基本前提是发展观念创新。四川地处西部内陆,解放思想尤为重要。要进一步破除封闭保守、安于现状、因循守旧等观念,推进发展理念、思路、 *** 与工作方式的变革和创新。要树立“转型才能更好发展”的观念,适应调结构、转方式的发展趋势,不以牺牲资源环境、损害社会和谐为代价求得快速发展,以加快转变促进加快发展,努力赢得竞争优势。要树立“后发也要高点起步”的观念,抓住科技进步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新机遇,高端切入谋跨越,努力实现后发赶超。要树立“危机也是发展契机”的观念,顺应大势抓发展,利用资源、环境、市场约束加剧形成的倒逼机制,主动在经济转型和科技创新上寻找新出路,努力抢占未来发展先机。创新驱动发展,核心动力是科技支撑引领。实现创新驱动,最根本的是要依靠科技的力量,最关键的是要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要实施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工程,推动企业真正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应用的主体;实施产业创新牵引升级工程,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区域创新发展示范工程,建设天府新区创新驱动改革试验区、绵阳科技城军民融合创新驱动示范区,支持国家级、省级高新区加快发展;实施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工程,集中优势力量联合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整合科教人才资源,更好地发挥中央在川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的作用,形成有利于创新的体制机制,把我省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发展优势。创新驱动发展,主攻方向是结构调整升级。四川发展面临的结构性矛盾要靠创新加以突破,通过转型发展从根本上进行化解。要坚持注重做大规模与提升质量效益并举,依靠科技进步和结构优化,好中求快、进中求优,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要坚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并举,提高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比重。要坚持产业链技术创新和价值链高端融入并举,针对七大优势产业加强技术创新,通过高端引进提升产业层次,增强全省产业核心竞争力。总之,要通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发展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以改革创新增强转型发展、跨越提升新动力,加快推动我省发展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
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7〕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业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创新和创业相连一体、共生共存。近年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兴起,催生了数量众多的市场新生力量,促进了观念更新、制度创新和生产经营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有效提高了创新效率、缩短了创新路径,已成为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支撑、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正在成为中国经济行稳致远的活力之源。为进一步系统性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强化政策供给,突破发展瓶颈,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必须坚持“融合、协同、共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要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着力推动“放管服”改革,构建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机制,有效促进 *** 职能转变;进一步拓展创新创业的覆盖广度,着力推动创新创业群体更加多元,发挥大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领军作用,有效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融通发展;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的科技内涵,着力激发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的创造潜能,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的有机衔接,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有效促进创新型创业蓬勃发展;进一步增强创新创业的发展实效,着力推进创新创业与实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结合“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和军民融合发展等重大举措,有效促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创新为本、高端引领。以科技创新为基础支撑,实现创新带动创业、创业促进创新的良性循环。坚持质量效率并重,引导创新创业多元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坚持创新创业与实体经济相结合,实现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推动军民融合深入发展,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增强产业活力和核心竞争力。
——改革先行、精准施策。以深化改革为核心动力,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面向新趋势、新特征、新需求,主动作为,针对重点领域、典型区域、关键群体的特点精准发力,出实招、下实功、见实效。着力破除制约创新创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生产、管理、分配和创新模式的深刻变革,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为新动能的成长打开更大空间。
——人才优先、主体联动。以人才支撑为之一要素,改革人才引进、激励、发展和评价机制,激发人才创造潜能,鼓励科技人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才、农民工、退役士兵等有梦想、有意愿、有能力的群体更多投身创新创业。加强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创客等主体协同,促进大中小微企业优势互补,推动城镇与农村创新创业同步发展,形成创新创业多元主体合力汇聚、活力迸发的良性格局。
——市场主导、资源聚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整合 *** 、企业、社会等多方资源,建设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健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动政策、技术、资本等各类要素向创新创业集聚,充分发挥社会资本作用,以市场化机制促进多元化供给与多样化需求更好对接,实现优化配置。
——价值创造、共享发展。以价值创造为本质内涵,大力弘扬创新文化,厚植创业沃土,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推动创新创业成为生活方式和人生追求。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创新创业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重点突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制度障碍,保护知识产权,活跃技术交易,提升创业服务能力,优化激励机制,共享创新资源,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一)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运用和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扩大知识产权快速授权、确权、 *** 覆盖面,加快推进快速保护由单一产业领域向多领域扩展。搭建集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 *** 等于一体,审查确权、行政执法、 *** 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 *** 援助机制。发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枢纽作用,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
(二)推动科技成果、专利等无形资产价值市场化,促进知识产权、基金、证券、保险等新型服务模式创新发展,依法发挥资产评估的功能作用,简化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实现协议定价和挂牌、拍卖定价。促进科技成果、专利在企业的推广应用。(国家知识产权局、财政部、科技部、中国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探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率先建立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转化的,可由国家依法强制许可实施转化。(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引导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优势细分领域建设平台型众创空间。探索将创投孵化器等新型孵化器纳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并享受相应扶持政策。(科技部牵头负责)
(五)推动科研院所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激励导向,提高科研院所成果转化效率。坚持试点先行,进一步扩大科研院所自 *** ,激发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探索仪器设备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机制,对于财政资金购置的仪器设备,探索引入专业服务机构进行社会化服务等多种方式。(科技部牵头负责)
(七)实施科研院所创新创业共享行动,鼓励科研院所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开放现有科研设施和资源,推动科技成果在全社会范围实现共享和转化。(国家发展改革委、中科院、科技部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不断完善金融财税政策,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信贷支持,发展创业投资,优化投入方式,推动破解创新创业企业融资难题。
(八)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合理赋予大型银行县支行信贷业务权限。支持地方性法人银行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在基层区域增设小微支行、社区支行,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支持商业银行改造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提高审批效率。(银监会牵头负责)
(九)完善债权、股权等融资服务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服务。稳妥推进投贷联动试点工作。推广专利权质押等知识产权融资模式,鼓励保险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提供保证保险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由地方各级人民 *** 提供风险补偿或保费补贴。持续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机制,稳步扩大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规模。支持 *** 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债提供担保。鼓励地方各级人民 *** 建立政银担、政银保等不同类型的风险补偿机制。(银监会、人民银行、保监会、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 *** 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改革财政资金、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投入、管理与退出标准和规则,建立完善与其特点相适应的绩效评价体系。依法依规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适时推广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推动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第三方征信机构完善信用记录,实现创业投资领域信用记录全覆盖。(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动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一批创业投资子基金。引导和规范地方各级人民 *** 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完善对引导基金的运行监管机制、财政资金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基金管理机构的信用信息评价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健全完善创新券、创业券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探索建立创新券、创业券跨区域互通互认机制。(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深入实施“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军民融合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重大举措,着力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培育新兴业态,发展分享经济,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改造传统产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
(十四)加强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改革和创新科研管理、投入和经费使用方式。高校和科研院所要鼓励科研人员与创业者开展合作和互动交流,建立集群思、汇众智、解难题的众创空间。面向企业和社会创新的难点,凝练和解决科学问题,举办各种形式的创新挑战赛,通过众包共议方式,提高创新效率和水平。(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在战略性领域布局建设若干产业创新中心,整合利用现有创新资源形成充满活力的创新 *** 。依托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符合发展需求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关键共性重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示范。推动建立一批军民结合、产学研一体的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实施企业创新创业协同行动。支持大型企业开放供应链资源和市场渠道,推动开展内部创新创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鼓励大型企业全面推进“双创”工作,建设“双创”服务平台与 *** ,开展各类“双创”活动,推广各类大型企业“双创”典型经验,促进跨界融合和成果转化。(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促进分享经济发展,合理引导预期,创新监管模式,推动构建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和社会多方协同治理机制,完善新就业形态、消费者权益、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建设、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研究完善适应分享经济特点的税收征管措施,研究建立平台企业履职尽责与依法获得责任豁免的联动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中央网信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发布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强化系统性设计,打破制约数字生产力发展的制度障碍,推进市场化的生产资料分享,提升市场配置资源效率,加速数字化转型,引领和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发起“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交流与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进一步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统计分类,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研究制定“双创”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科学、准确、及时反映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新进展。(国家统计局牵头负责)
(二十一)加快研究制定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标准,建设工业互联网 *** 安全监测平台和中小企业 *** 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支撑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
(二十二)积极落实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用地政策,加大新供用地保障力度,鼓励盘活利用现有用地,引导新产业集聚发展,完善新产业用地监管制度。(国土资源部牵头负责)
(二十三)研究制定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建立健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检测评定、示范应用体系,完善财政、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明确相关招标采购要求,建立示范应用激励和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二十四)充分利用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重大工程,支持关键领域和瓶颈环节技术改造。(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人才流动激励机制
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改革分配机制,引进国际高层次人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健全保障体系,加快形成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二十五)制定人才签证实施细则,明确外国人申请和取得人才签证的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简化外国高层次人才办理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证件的程序。开展外国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建立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和医疗保健服务通道。进一步完善外国人才由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转换机制,实现工作许可、签证和居留有机衔接。(国家外专局、公安部、外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允许外国留学生凭高校毕业证书、创业计划申请加注“创业”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外国人依法申请注册成为企业的,可凭创办企业注册证明等材料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外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吸引更多高素质留学人才回国创新创业。继续推进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推动内地与港澳地区开展创新创业交流合作。深入开展“万侨创新行动”,支持建设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基地,探索建立华侨华人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体系,为华侨华人高层次专业人才和企业家出入境、停居留以及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件提供便利。推动来内地创业的港澳同胞、回国(来华)创业的华侨华人享受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的社会公共服务。继续推进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台办、国务院侨办、中国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绩效考核办法,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可自主分配。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员和 *** 急需紧缺人才,可简化招录程序,没有岗位空缺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关系,确定岗位薪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实施社团创新创业融合行动,搭建创新创业资源对接平台,推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和案例,推动创新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合,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各类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创业大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加快将现有支持“双创”相关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拓展,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项目纳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范围。探索实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以及农业设施、农机具抵押贷款试点。允许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新创业。返乡农民工可在创业地参加各项社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返乡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按规定将其子女纳入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地方人民 *** 要建立协调推动机制,有条件的县级人民 *** 应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服务。(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 *** 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各地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灵活的引才引智政策,采取不改变人才的户籍、人事关系等方式,以用为本,发挥实效,解决关键领域高素质人才稀缺等问题。(各地方人民 *** 负责)
六、创新 *** 管理方式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普惠性政策支持力度,改善营商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推进试点示范,加强文化建设,推动形成 *** 、企业、社会良性互动的创新创业生态。
(三十二)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强化审查责任,推动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创新创业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涉企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对内外资企业,在支持政策上一视同仁,推动实施一个窗口登记注册和限时办结。推动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推广自主申报。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推进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建设和应用。(工商总局牵头负责)
(三十四)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健全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五)在有条件的基层 *** 设立专业化的行政审批机构,实行审批职责、审批事项、审批环节“三个全集中”。(各地方人民 *** 、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六)适时适当放宽教育等行业互联网准入条件,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加强新兴业态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教育部牵头负责)
(三十七)推进跨省经营企业部分涉税事项全国通办。推进银行卡受理终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元化缴税方式。加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建立健全市、县两级银税合作工作机制,加大基层银税合作力度,逐步扩大税务、银行信用信息共享内容。探索通过建立电子平台或在银税双方系统中互设接口等方式,实现银税信息“线上”互动。(税务总局牵头负责)
(三十八)积极有序推进试点示范,加快建设全国双创示范基地,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整合创建一批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推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研究新设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深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九)办好全国“双创”活动周,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组织实施好“创响中国”系列活动,开展创业投资企业、院士专家、新闻媒体地方行。高质量办好创新创业赛事,推动创新创业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切实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勇于探索,主动作为,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和促进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提供强劲支撑。
国务院
2017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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