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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钥匙聊天记录(关于车钥匙上的小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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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一教师被家长举报受贿,该家长遭众人围攻又被行拘二十天,你怎么看?

汪女士是河北沧州人,她的儿子在华北油田十二处学校上小学四年级,班主任是曹老师,曹老师也曾教过她。由于曹老师过去多次暗中向她索贿,包括给车加油、粮油米面、水果、海鲜、茶叶等,在她一次拒绝后,曹老师就针对她儿子,因此她就将曹老师举报了。不料,她却因此惹来麻烦:先是遭到了其他家长的针对,一任姓家长朝她头上浇了一盆热水;然后任某女儿又打了她儿子后,当她揪了一下任某女儿的衣领后,就被当地PCS行拘20日,幸好她因“低钾血症”危险,只关了3天就将她放出来了。汪女士说她想死的心都有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今年9月25日,汪女士的儿子哭着打 *** 给她说:“曹老师又针对我。班里要选八名‘二道杠’。曹老师说,选英语好的、纪律好的、体育好的,就是不选学习好的。”她儿子的成绩一直是全年级之一名。她知道是什么原因:因为没有送礼。

那天放学,曹老师把车钥匙塞到她衣兜里,基于以往的经验,她知道这是在暗示她给他的车加油。但她很反感他这一套了,就没给加,于是就发生了开头这一幕。

早在2017年9月,她儿子刚上一年级时,学校开运动会,曹老师之一次把车钥匙塞到她兜里,当时她不解其意,还问“干嘛?”曹老师笑了笑没说话。接着她懂了,就开了车出去,回家拿了米面粮油等,但又感觉这些东西拿不出手,又买了1000多元的茶叶,还在车中放了1000元钱。

快过中秋时,曹老师在微信里抱怨说,单位只发了几桶油和一袋米面,还有意无意地问汪女士,“你们还发不发螃蟹?”汪女士于是买了数百元的螃蟹送给他。之后,曹老师又要了一大箱子生蚝和两箱苹果梨。一个多月,让她送了四次礼,价值4000多元,顶她一个月的工资了。

尽管汪女士多次送礼,但曹老师还是不满足。有一次汪女士住院,她事先告诉曹老师,孩子的作业可能来不及检查,请他担待,他也答应了。但她刚出手术室,就看见曹老师在群里批评她儿子作业做得不好。她来气了,明确告诉曹老师,以后不会再给他送礼了。从此之后,她和曹老师开始交恶。曹老师开始报复她孩子,撤掉了她儿子的纪律W员。今年在疫情期间,她帮其他家长下载相关软件间接帮了曹老师的忙,关系有所缓和,但没想到曹老师还要她送礼。

9月27日早上8点钟,汪女士拨通了沧州教育局和石油分局的举报 *** 。

第二天,调查人员向她反馈,“举报属实,曹老师承认了,你想怎么解决这件事?”汪女士委婉地表示向她道个歉就算了。调查组人员说,“曹老师想还钱,想和你见面谈谈”。汪女士拒绝了。但令她没想到的是,道歉没等来,却等来了一系列的打击报复。

10月13日下午,有人告诉汪女士,数十名家长在学校Y行声讨她、辱骂她,要她撤销举报,不然就不让她孩子去上学。还有几个家长建了群,挨个打 *** 动员家长们给曹老师出气,其中安某、任某是积极分子。安某当晚就给她打 *** ,骂了她15分钟,说会好好收拾她。

是谁故意泄露了她的身份和 *** ,还教唆这么多家长来声讨她?汪女士十分气愤和疑惑。于是给孟校长打了 *** 。孟校长约她第二天来学校和曹老师和谈。

14日上午8点左右,双方在孟校长的主持下协商,但谈了两个小时也没有结果。10时许,她去了教室,见到任某的女儿后,就说了一句:“你妈妈不是不让大家来上学吗?你为什么来了?”然后就回到了办公室,没想到刚到办公室,任某就一盆热水兜头浇下,浇得她浑身湿透。浇完还说:“总算给曹老师出了一口气。”汪女士试图反抗,但一只胳膊被两个校长拉住了,任某趁机跑了,期间,她曾试图报J,但她的手机被校长拿去了,说“报什么J啊!”

当时汪女士狼狈之极,为此感冒了一个多月。后来她才知道,安某的女儿是体育W员,任某的女儿是纪律W员,他们是“二道岗”的受益者,她的举报损害了她们的利益。

当天中午,她弟弟看到她被人欺负得如此狼狈,就在班级群里骂了任某几句。任某却报了案,说她弟弟在班级里威胁她女儿。汪女士姐弟俩很气愤,晚上就去了任某家理论,任某没有开门,她和弟弟就跺了两脚门。

26日,她儿子在上早自习时无缘无故被任某女儿打了一拳,下课后又被她故意绊倒,儿子找曹老师求助,曹老师不管。她很生气,就去学校找到任某的女儿,揪着她的领子,问她“为什么打我儿子?”任某女儿说没打,还挠她。她弟弟把她劝开了。

然而,这事儿还没完,由于汪女士揪了任某女儿的衣领,学校就报了警。当天下午,她弟弟就被PCS传唤去作了笔录。晚上,她也去作了笔录。

30日,汪女士被告知:她被行拘20天!她弟弟同样也被行拘20天,但因为腰伤,暂缓收押。

汪女士说,她从进看守所的之一天起,就因低钾症身体出现严重不适,2015年、2017年两次差点因此死掉。被关到第3天时,她几乎处于昏迷状态了,体重由原来的90斤增加到120多斤,看守所的人赶紧让她出来看病。她戴着手铐、脚镣,穿着囚犯服去了医院,在众目睽睽之下,她羞忿欲死。

汪女士随后被解除拘留。当天,PCS以有错别字为由,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从其母亲手中拿走了,然后给了两份新的。

汪女士认为,她是受害者,却因举报曹老师被人泄露身份信息,从而遭到家长们的群攻,还被泼了一盆热水;然后又因揪了一下任某女儿的衣领而被行拘20天,对她太不公平了。有好多个夜晚,她都想从楼上一跳了之,但她还是坚强地忍住了。她要讨回一个公道。

后来有《绥青新闻》记者就此采访了调查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经调查认定,曹老师的行为不是索贿,因为举报人与曹老师是师生关系,系主动交好曹老师。在2017年9月29日开运动会时,是汪女士主动向曹老师要车钥匙的,说要给曹老师洗车,但曹老师没给,汪女士便去抢;当曹老师发现车上有1000元现金时,曹老师准备退还给汪女士,但汪女士没有要。于是,曹老师便说,钱由他暂时保管,以后孩子要交什么费用,就用这些钱来交。根据曹老师统计,从2017年至2018年,他为汪女士的儿子共缴纳了382.1元的各项费用,还剩617.9元。

工作人员称,经调查,汪女士曾向曹老师送了4次礼,在汪女士住院期间,曹老师曾分两次转给她两千元,但汪女士没有收。对于上述情况,工作人员称,还需要向汪女士核实,但一直联系不上汪女士。

我借朋友的电动车 用钥匙打开了别人的车骑走了 事前我并不知道 我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收集证据,通过打官司,让他(为方便表述,称为A吧)返还你花的钱。

基本的证据应该有:1、你朋友电动车钥匙和照片,A的电动车钥匙和照片,你朋友的钥匙可以打开A的电动车的照片。证明你不是有意骑走A的车辆。

2、你帮A维修电机的证据,比如票据、修车人的证言、A就电动机损坏要求你维修的直接录音、 *** 录音或聊天记录等。维修电机时你与A在一起的照片等。

3、A要求的位置蓄电池和后来你知道鼓包不是你责任的证明, *** 录音、聊天记录等。

4、你支付蓄电池维修或者更换费用的票据或其他证明。

朋友趁我睡觉拿走我车钥匙,开车被撞死了,我有没有责任?

这个事情就麻烦了,因为你的朋友已经死亡,很多事情就说不清楚了,到底是不是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拿的车钥匙,这个都是需要证据的,你单方面说的话不能完全被采信。而且在这方面对你而言还有一个很关键的不利因素,那就是他是和你熟识的发小,之前还经常借过你的车。如果家属就是一口咬定你是同意的,你也没有有效的证据进行反驳。他的家人既然已经起诉你进行索赔,也摆明了要和你撕破脸皮,不管有理没理都会积极争取。

如果你的发小证照齐全,而且也没有醉驾毒驾等现象,那么这个事儿还好处理,走走保险基本上可以处理,但是如果他有任一违规开车上路的行为,那么你的麻烦就更大了,你不但要理赔发小的人身伤害,如果还造成他人损伤的话,还需要对车祸的另一方进行理赔。

在这个事故当中,你最要紧的问题是,如何证明你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朋友擅自开走你的车辆。 因为你和发小家属双方都没有切实证据的话, 找一个比较有这方面经验的律师来帮你就比较关键了,让律师来帮你分析案情打官司,另外,你在醒来之后发现车不见了,到发小家寻找未果之后,打 *** 联系没人接 *** ,这个也可以试着当作一个证据。

所以还是那句老话,不管多么铁的朋友,车子都不要外借,没出事皆大欢喜,出了事就不是朋友了,那就是利益攸关的对立又方了。

换言之,如果车主在发现车钥匙不见之后选择报警,警方留有记录,此后才发生了朋友驾车被撞死的事情,那么车主才有可能免于担责。如果仅仅凭车主自己口头上的一面之词,很难证明 汽车 是借出去的,还是朋友未经车主同意私自开出去的。麻烦的是,车主的朋友随后发生车祸死了,死无对证更说不清楚了。

至于赔偿责任,还要看车祸的责任认定,如果车主朋友主责,但他已经死亡,那么对方恐怕还要向车主索赔。如果是对方主责,那么车主朋友的家属可以向对方索赔。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又都无力承担,除了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车主恐怕也会被索赔。至于是否索赔,索赔多少,关键还得看朋友的家属是否通情达理了。

1,如果车主明知道自己的机动车存在安全隐患,仍将车子借给朋友,且该安全隐患成为了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例如,车主知道刹车不灵或者传动有问题没有进行检修却外借给朋友,最终发生意外。

2,如果车主明明知道朋友没有驾驶证或者朋友患有某种疾病,不能开车仍将车借给朋友的话,那么车主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对了,如果朋友是色盲,也不宜开车。

3,如果车主知道朋友喝了酒或者吃了某种影响驾驶状态的药物,仍将车子借给朋友的话,那么车主就是主观放纵了,既是对朋友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应该为此担责。

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如果是因为租赁借用等行为导致车主和驾驶员不是同一人,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且责任是该车辆一方的,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发生事故时的 汽车 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车主本身也存在过错,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如果车主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那多少都会担责的,毕竟车子是车主的。除非车主能证明自己的车子被偷了,或者家里有监控,能够证明车主的朋友的确是在车主睡觉时将钥匙偷走的。

杜绝此类办法最有效的就是“ 汽车 不外借!”

现实中因为借车借出麻烦的例子并不鲜见,碍于面子不好拒绝,最终需要承担责任的却是车主自己,到时候车子也毁了,朋友也做不成了,后悔也晚了。

那句带有调侃意味的“老婆和车子概不外借”,也从侧面说明了借车子的严重性。换位思考一下,一般情况下,也不要随便张口向朋友借车子了。

生活中,我们把车接给朋友开是常有的事情,一般来讲,为了朋友间的面子,只要朋友开口借了,并且我们也没什么事要开车,都是会把车借给朋友开的。但是,有时候意外就是那么地不期而遇,如果在朋友驾车期间出现了车祸,这个责任划分其实还是蛮复杂的。

就拿这件事来说,朋友偷拿了你的车钥匙,然后驾车出车祸导致自己死亡,朋友的家属却要你赔偿五十万元。说真的,这种家属也真的够厚脸皮了,但是,至于人家的赔偿要求是否合理,就要看具体情况了。

可能有人会说这是朋友趁自己睡觉拿走了车钥匙,然后驾车出的车祸,这车主肯定是不用负责的嘛,但是,法律上可不是这么说的。法律是要讲证据的,也就是说你对你朋友驾车出去是否真的是不知情。

因为,如果是不知情的话,或者就是以为自己的车钥匙被他拿走了,车被偷了,你理应是要报警的。毕竟,车丢了,报警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吧。而如果说你的朋友是看你在睡觉直接拿了你的车钥匙,然后通过留纸条,短信之类的给你事后通知了,这其实也算是知情了,这种情况很有可能也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而如果说你对这件事不知情,那么在这件事中你也是受害者,毕竟,车出车祸了,司机都死了,那车肯定也是要修的。所以,在有证据表明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并且也不需要为这件事进行赔偿。

那么,为什么我们把车借给朋友开,朋友出事了,我们有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呢?可能很多人对这个就不是太理解了,这里就来跟大家详细说一下。

因为,我们是车辆所有人,而车辆的上路就客观存在一定的风险性,我们作为所有人是有车辆保管的责任的。但是,这也不是说一开始就找车主的责任,一般来说,要赔偿的话,那肯定是先找肇事的驾驶员,如果说你的朋友无力赔偿,那么就会找车主,毕竟,对于另外的受伤的人来说,人家肯定得找人赔钱吧。至于我们和朋友之间怎么协商,那就是我们自己的私事了。说到底,是我们把车借出去了,你说一点责任不担,这可能吗?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他是偷拿了你的钥匙,那车主肯定不用担责。

首先,如你有证据证明车钥匙不是你主动给而是你朋友偷拿的,你理所当然的没有责任。第二,如果你不能证明你朋友是偷拿你车钥匙,但你朋友持有有效驾驶证,且车辆没有任何有关行驶安全的问题,你仍然没有责任。第三,只有你明知你朋友不能开车(如没有驾照、饮酒、吸毒后),或车辆不符合安全驾驶条件,你仍将车借与你朋友驾驶,你才会承担责任。

理论上来说,对方未经允许而擅自拿走车钥匙,并因此产生交通事故,作为车辆所有权人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从上述规定来看,不管是合法合规的借用,还是对方擅自开走车辆,作为机动车所有人是不存在任何过错,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但是,实践中是对方擅自开走,还是借用,这个因为涉及举证责任问题。若是没有办法证明对方擅自开走,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借用。例如车辆在不知情的情况被开走,你既没有报警也没有采取其他方式寻找和确认车辆,以被对方擅自开走的说法就有可能不被采信。一旦认定属于借用,则要根据实际情况去认定是否具有以上过错情形,若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产生的行为都应当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过错的认定,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主要指以下情形:

(一)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 *** 或者 *** 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

借车出事故,车主背锅。这种案例数不胜数。毕竟法律和 社会 需要一个背锅侠去平息事态。所以只好把车主拉出去毙了给丧主泄愤,顺便把伤残人士的救助 社会 义务,扣在那倒霉蛋头上。

别说借车,就是偷的车,车主都未必能逃脱承担责任。不是有新闻里偷电动车的贼,路上撞死了,最后还是牵连到车主。

你有啥证据证明你发小儿偷着开车出去?不是你借的?没有!就视同你给他开的。无论是借他开,还是他偷着开车。事故的锅,你必须背。这是法律的需要。

车祸这个词对于很多司机来说都是不敢想象,更不想看到它发生,因为一旦发生车祸,尤其是还撞死了人,那么你就要面临高额赔偿以及刑事拘留,这绝对算得上人生一大劫难。不过这些都是因为自己不小心,或者心存侥幸违反了交通规则导致的,为此付出代价也是应当的。但是如果别人开着你的车发生这种情况,那真的是无法接受啊,尤其是还是没有经过你的允许,偷偷开的你的车。

所以题主的情况是非常值得同情的,毕竟自己的车撞死人,晦气不说,还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想想也觉得冤枉,因为这车是朋友趁着他偷偷睡觉开走的。不过既然真的不是你主动借的,并且能够证明这一点,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首先题主要知道你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不会坐牢,然后就是赔偿责任的事。相关法律规定,司机和车主不是一个人的时候,赔偿部分由该车的交强险进行一定额度内的赔偿,然后由造成该事故的司机赔偿剩下一部分,而车主如果没有过错无须赔偿。所以题主完全可以放心。

不过这种情况肯定不会凭你的一面之词,你必须得拿出证据,不然也无法令人相信啊。毕竟有的车主的车子出了车祸,不是他开车导致的,但是他们同样可恨,因为他们明知对方没有驾照,有饮酒行为或者是身体不适合开车,还是把车借给了这些人,那么就完全不值得同情,因为他们不借车,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可能只有50%,他们借了车这起事故就百分百发生了。

所以题主可以向警方提供监控,聊天记录或者是其他证据,总之就是能够证明自己当时是属于睡眠状态,并没有把车借给朋友,而他的朋友之所以能把车开走,是因为看见他在睡觉,趁机偷走了车钥匙,这才把车开走了,这样题主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其实题主的这种情况,挺常见的,有的朋友自认为跟你很熟,借你的车都不打声招呼,结果却出了车祸,让你也跟着倒霉,碰见这样的朋友和这种事儿,真的让人无力接受。所以我们一定要尽到车主的责任,千万不要把车借给那些喜欢危险驾驶,或者不具备驾驶能力的人,而且还要放好自己的车钥匙,不要让一些不讲道德的人钻了空子。

车辆还是尽量不要外借,不出事还好,一旦出事,涉及大额的赔款,就算再铁的关系也很容易扯不清。

你说发小没经过你同意在你睡觉的情况下拿走车钥匙,这个应该比较难举证,因为根据你的描述,你发现后没有报警也没有积极地去追回车辆,根据你经常出借给你发小的事实,很可能被认定你是知情出借。

不过即使是知情出借,也并不意味着你就要承担责任。

借车发生交通事故,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只有车辆出借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何认定出借人是否有过错呢?根据更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四种情形: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管制的 *** 或者 *** 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如果你不存在上述的过错情形,不用慌张,你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面对偷偷开走车辆出事还倒打一耙的发小一家,积极应诉就好。

只要是用你的车钥匙开走的是你

的车,你是脱不了法律的追责,

因为造事人已死,谁能证明他是

盗你钥匙开走你的车呢?在找不

出证据之前所有责任都要你这位

车主承担,即使你找到了证明车

钥匙是被盗的证据,也照样要承

担部分责任的,因为你对自己的

车钥匙有防守不严而造成的车祸

也要承担一定的联带责任。记得

有一次同学约会,饭前打牌其中

一位同学突然发生头昏昏到在槕

前,同学们立即叫来救护车送到

医院就停止了一呼吸而死。事后

家属向招集约会发起人索赔,最

后法院判决36位同学每人一万元

赔偿金共36万元。根据此事列来

推理你的责任最少需承担50%的

伤亡赔偿金!不过你的车一定保

了险,如果购了防盗险。有可能

全部由保险公司为你全额支付。

你说的这些,要是真的,有证据,那就不用负责任,如果你完全是自己编造的,又或者说,拿不出证据来,你必然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多少,就不好说了,但家属提出50万赔偿,太高,真是法院受理案件,应该也不会判决赔偿50万的。

这里还有几个问题,你朋友借走你的车时,你的车有没有缺陷?他有没有驾照?等等,如果他没有驾照、你的车也有缺陷,经常还借车给他,这次出车祸了,你必然要承担责任,而且,这一次出车祸,又是谁的责任?你朋友有没有喝酒?如果是跟其他车辆发生车祸,责任不在你朋友,而在其他车祸肇事司机,那么,对方承担责任,你的责任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定来决定赔偿的问题。

而你所说的,朋友拿走钥匙,是你睡着了后,被朋友把车借走,也只是你一方所说,如果没有监控视频或者其他证人证言来给你作证,只能按照你在清醒状态下,把车借给朋友,而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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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你可以将他起诉。

1.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对于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车辆手续要齐全 二手车的车况再好,价格再诱人,手续不全千万别碰!

2.这是所购车辆的驾驶证、登记证、购置附加费证明和发票、购买合同的路票证明、车船使用税证明、年票证明、车辆发票原件、车辆保修和保修期文件车辆!另外切记,原车钥匙有两把! 2把原车钥匙!两把原车钥匙!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如无上述手续,需在二手车合同中注明。

3.合同中应详细记录车辆状况 如果你没有一双金色的眼睛,你是看不到二手车在哪里喷漆的,哪里有划痕的,哪里有换过零件的。买二手车前一定要考鉴定师的证书吗?一般可以去比较权威的维修店或者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很多车厂都会附上鉴定鉴定书,这样事故就可以一目了然了。但如果是意外,那就太可怕了。如卖方不出具鉴定证书,请对方在合同中注明原车无重大事故、无重大机械隐患等,或已修理部分车辆。更换等。

4.建议消费者在拿到销售合同样本时,在合同上注明这些车辆状况。 应详细说明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一定不能太麻烦,这关系到自己买车后的真金白银和服务保障。逐句阅读。如果不明白,一定要问清楚,并在合同上写明。小编在此列举了几个例子,如“汽车经销商伪造里程需要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如因档案不一致或凿改等各种原因无法正常办理 *** 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甲方必须全额退还乙方”。另外,明确是否可退还或不合理,或是否退还服务费等

  • 评论列表:
  •  弦久谨兮
     发布于 2022-09-29 10:33:06  回复该评论
  • 醒来之后发现车不见了,到发小家寻找未果之后,打电话联系没人接电话,这个也可以试着当作一个证据。 所以还是那句老话,不管多么铁的朋友,车子都不要外借,没出事皆大欢喜,出了事就不是朋友了,那
  •  怎忘云胡
     发布于 2022-09-29 05:00:32  回复该评论
  • 任,而且,这一次出车祸,又是谁的责任?你朋友有没有喝酒?如果是跟其他车辆发生车祸,责任不在你朋友,而在其他车祸肇事司机,那么,对方承担责任,你的责任需要根据交通事故
  •  慵吋木緿
     发布于 2022-09-29 06:57:21  回复该评论
  • 我睡觉拿走我车钥匙,开车被撞死了,我有没有责任?4、枣庄永盛二手车批发,是滕州的人,手机号是17863725555是骗子,车况不符,定金不给退?沧州一教师被家长举报受贿,该家长遭众人围攻又
  •  痴者怎忘
     发布于 2022-09-29 10:38:32  回复该评论
  • 可怕了。如卖方不出具鉴定证书,请对方在合同中注明原车无重大事故、无重大机械隐患等,或已修理部分车辆。更换等。4.建议消费者在拿到销售合同样本时,在合同上注明这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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